来信人:
2018年6月2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严禁开发企业拒绝符合规定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严格查处开发企业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在此通知发布的前后,升伟·一里南滨(重庆伟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处阻挠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设置多层障碍,顶风作案,公然违规,恳请南岸区政府和市国土房管局及时处理,让一里南滨购房者能够使用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
(1)置业顾问在6月7日售楼之前推脱没有得到银行通知可以做公积金贷款;
(2)置业顾问14日告知购房者他们正在通过银行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接,但是现在还没有办下来公积金贷款,知晓已经有人跟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阐明他们没有说不能办公积金贷款。
(3)15日签订购房合同时,置业顾问告知三天后等他们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4)19日售楼处让购房者签订一份交给开发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款中有这样一句内容,“如因本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的资料不实不具备办理条件而导致公积金贷款无法办理的,本人愿意在接到贵司通知之日3日内一次性付清房房屋按揭款项”。
(5) 22日,27日,28日,售楼处多次让购房者签订另一份交给开发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款中有这样一句内容,“如因本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的资料不实不具备办理条件而导致公积金贷款无法办理的,本人愿意按照省委一里南滨3号楼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相关约定执行”。售楼处的陈姓置业顾问,王姓经理,梅姓经理,多次给购房者说:如果不签他们要求的这个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就认为购房者是默认办理商贷,而时间已经过了合同约定中办理商贷的时间,也就是说要求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违约了。
然而实际情况是:开发商售楼处在购房者要求办理公积金贷款之后拖延办理,设置额外障碍,让购房者签订额外不合规约定,把责任转嫁到购房者身上,变相阻挠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详细过程和资料,购房者已经提交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告知正在处理这一事情。
昨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其中关于区县政府责任分工为“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严查严管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故值此文件颁布之际,再次向政府反馈升伟·一里南滨售楼处阻挠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详细材料可以进一步提供!
作为一个在重庆工作定居的新重庆人,希望能够在重庆安家立业建设重庆,希望重庆发展的越来越好,也希望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就此事而言,希望开发商和售楼处能够少点套路,积极对接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事项,不要设置任何阻碍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障碍!
重庆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信人:您好!
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升伟一里南滨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已暂停了该项目楼盘网签及预售方案备案,并要求开发企业重庆伟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积极整改。目前,市公积金中心正在协调处理中。